close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 陳柏廷(2) 泰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力(3) 士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福隆(4)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代表人:陳致超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 陳柏廷a. Bravely International Pte.Ltd. 董事b. Bravely(Myanmar)Transportation & Logistic Co.,Ltd. 董事c. Wan Hai Lines Peru S.A. 董事(2) 泰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力a. Wan Hai Lines Peru S.A. 董事(3) 士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福隆a. Bravely(Myanmar)Transportation & Logistic Co.,Ltd. 董事b. 萬航旅業(上海)有限公司 監察人(4)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代表人:陳致超a. 萬航旅業(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經本公司104年6月12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士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福隆/董事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代表人陳致超/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士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福隆擔任萬航旅業(上海)有限公司監察人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代表人陳致超擔任萬航旅業(上海)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萬航旅業(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同匯路1號A樓308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萬航旅業(上海)有限公司營業項目:預包裝食品(含熟食滷味、冷凍冷藏)、日用百貨、服裝鞋帽、紡織品、化妝品、文體用品、皮革製品、辦公用品、鐘錶眼鏡、箱包的批發、佣金代理(拍賣除外)、網上零售、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服務(以上商品進出口不涉及國營貿易、進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配額招標、出口許可證等專項管理的商品)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601576C81D6A708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